申请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条 本会的会员种类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二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并遵守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爱国拥军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单位或个人。
(四)积极支持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
第三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四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有批评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五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六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内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七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