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济南爱国拥军促进会网站!
联系我们
2021-09-15 00:00
爱国就要拥军 拥军就是爱国
国防责任重 祖国在心中
首页
促进会简介
党建工作
工作动态
国防教育
最美退役军人
艺术团风采
书画院展示
政策法规
会员介绍
申请入会
公示公告
关于收缴2012—2013年度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3-27 00:00
来源:
济南爱国拥军促进会
各县(市)区办事处:
根据《济南爱国拥军促进会会员会费收取与使用管理规定》,请各单位将2012-2013年度会员会费按照标准收缴后于6月30日前汇至济南爱国拥军促进会工商银行基本账户或直接交到促进会基金部。另外,依据《济南爱国拥军促进会各县(市)区办事处管理暂行规定》,本会将各单位所收会费总额的60%一次性返还各办事处使用,用于自行开展爱国拥军工作。
会费收缴标准:个人会员。会员每年200元以上,理事每年500元以上,常务理事每年1000元以上,副会长每年2000元以上。单位会员。会员每年1000元以上,理事每年5000元以上,常务理事每年8000元以上,副会长每年15000元以上。
开户银行:济南市工商银行六里山支行
户 名:济南爱国拥军促进会
账 号:1602001309200080072
会 址:市中区建设路99-5号济南军休大厦八楼
联 系 人:王 玥 电话:55771858
上一页
关于在“八一”期间开展“进军营、献真情”十送活动的通知
关于印发《二〇一三年度工作规划》的通知
下一页